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07-10-09 15:35:34 来源:互联网  [打印] [评论]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2008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5月17、18日举行,现将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2008年度报名参加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2、认真执行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无违反财经纪律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考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②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③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④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⑤取得博士学位。

    三、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

    考试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200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具体时间由各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其中湘潭、岳阳、常德、张家界四市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

    凡准备参加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请按规定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报名,其中中央和省直在长各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参加考试的人员,请到长沙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报名。

    四、报名手续

    报名人员均须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持有效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登记表》、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点报名。2007年度已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保留 部分合格成绩的考生,持2007年度本人准考证方可报名,这部分考生必须在报名信息卡上填写2007年度准考证上的档案号。

     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9月25日